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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探索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守信者可享受税务激励措施
发布日期:2018-05-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作为宜昌市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试点单位,日前,远安县地税局联合县国税局,完成了对全县5169户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纳税人22户,B级纳税人2780户,合计占比54.21%。全县个体工商户纳入了税务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者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纳税信用贷等激励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确保评价公开公正。国地税联合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各科室协作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远安县2018年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业务部门安排一名联络员,定期向税费服务局传递工作进度,随时反应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评价工作开始前,国地税双方认真进行信息比对,对不规范、不完整的信息数据以及国地税纳税人信息差异进行核实和处理维护,共同修改国、地税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的纳税人4户。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集中办公,共享纳税人在国、地税系统中的信息,实时交换数据,比对分析,共同确认。评价工作实行痕迹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扣分指标数据,特别是涉及A级、D级的评价数据,做到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确保联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准确一致。

  二、完善指标设置和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符合实际。为了让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也有展示纳税信用的机会,提高纳税信用在全社会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将辖区内已办理正式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5169户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17户,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622户,起征点以上双定户22户,合计占比12.79%。本着简便易行、指标简化、体现征管导向、引导纳税遵从的基本原则,将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分别确定指标进行操作,一般纳税人17户纳入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套用企业类信用评价扣分指标,按照企业信用评价方法进行评定。非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5152户进行系统外评价,评价指标精简为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账簿管理、评估与稽查五大类,设置8条扣分指标、4条直接判D指标、2条直接判M指标,更加贴近个体户征管实际,引导个体工商户规范执行。

  三、突出工作实效和结果运用,确保提高税法遵从。评价结果公告确认之后,及时启动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对A级纳税人开辟绿色通道,使个体户也能体验A级纳税人领取3个月发票用量的服务措施。积极完善税务、银行合作机制,推进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贷,将试点评价产生的A、B级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信息推送给合作银行,根据纳税人贷款申请为其授信5——10万元的信用贷额度,为纳税人经营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同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社会影响力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个体工商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让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性,督导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按规定办理各项涉税业务、使用发票、纳税申报,提高纳税遵从度。(远安县地税局 陈华 熊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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