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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远安县城管局三措并举重拳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8-06-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一是顶层设计到位。在出台《远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并下发《远安县建筑垃圾暨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全县建筑垃圾暨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会议,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抽调交警、环保、城管等部门8人员成的工作专班,对城区建筑垃圾暨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持续二个月的集中整治。
    二是严格源头管控。组织人员走访建筑工地和各社区,发放《关于在全县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1000余份,张贴2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幅。向社会公开发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名录》,要求建筑垃圾处置应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管理并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方可上路运输。截至目前,四家有运输资质企业已备案车辆29辆,绕城公路土石方报备运输车辆19辆。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24本。
    三是整顿清运市场。监督全县12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硬化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设置清洗槽和安全围栏,督促其与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按照指定时间、规定线路进行运输。对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统一安装密闭覆盖系统,实现“平车装载,密闭运输”。联合交警对城区施工渣土车辆抛洒撒漏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当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对污染道路进行清理,共现场处理23起。同时,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指定地点为万山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王学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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