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恒安菌业协会因办公场所搬迁,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证号(远)社证字第026号,法人代表:林兴卫,证书有效期:2004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现申明作废。
远安县鸣凤镇恒安食用菌协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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