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社局特面向社会招聘“智慧人社”窗口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拟招聘“智慧人社”窗口经办人员3名。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一票否决等不良记录。
2、招聘范围:本岗位限远安县户籍。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198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财务、计算机专业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11:00至 2018年6月21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远安县人社局五楼512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联系人:李珮,电话:0717-382299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据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报名应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报《公开招聘智慧人社窗口经办人员报名表》等。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资格审查
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由县纪委和县人社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经电话通知到县人社局512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人数达到1:2比例后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综合成绩在远安县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远安县政府网公示,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比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程序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通过远安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岗位。
(七)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智慧人社”窗口经办人员,一律按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在人社部门备案,聘用期内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落实待遇,缴纳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工作由远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