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嫘祖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8-07-0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本网讯(通讯员高思敏)“液化气罐每四年必须检验一次,这个气罐还有3个月即将到期,下次充气前必须送检合格,才能继续使用。”7月5日,县燃安办、食药监局、住建局、质监局、县消防大队、嫘祖镇等多部门组成专班,对嫘祖镇集镇燃气安全生产开展专项大检查,嫘祖镇某快餐店主听到检查组的整改意见后,当即表示更换气罐,确保经营安全。

  本次检查对象为集镇范围内使用瓶装燃气的饭店、餐馆等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列为此次检查对象,共计10家经营单位32个液化气罐,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超期报废、未经检测液化气罐以及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规范、燃气器具是否安全等问题。当天,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0份,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当场收缴报废燃气罐1支。

  下一步,嫘祖镇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次发现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全力保障高温汛期燃气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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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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