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远采计备【2018】XM0286号的要求,远安县人民法院厨卫用具及其它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对远安县人民法院厨卫用具及其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18-21
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人民法院厨卫用具及其它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9.9万元。
4、采购内容:厨卫用具及其它采购。
5、交货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本设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的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交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6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下午15时00时到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四、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时 (注:8:30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其缴纳方式:供应商须在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指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负责收取或由投标企业存入下述帐户:
开户名: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帐 号:18070708092000021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远安县支行城中分理处
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回执单的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书中,备注:注明“远安县人民法院厨卫用具及其它采购”字样。
未按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7月4日。
信息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rsalb.com/)、远安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yaxfy.hbfy.gov.cn/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朱芳艳
联系电话:0717-3817320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联 系 人:尚君来
联系电话:0717-3811890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