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督察组:
2018年5月25日,贵组对我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清查,共交办整改事项5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东干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清污机所收集的树叶等杂物未及时清运。我县迅速组织对现场存留的杂物进行彻底清除,并要求管理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对清污机收集的杂物定时清运处置。目前已完成此项整改工作。
二、东干渠一级保护区内新增种植面积一亩。我县迅速行动,由环保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组人员立即对现场种植物进行清除,并与种植主进行座谈,对饮用水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目前已完成此项整改工作。
三、付家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水库内有树叶等漂浮物。我县迅速组织付家河现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对水库内的树叶、树枝、塑料瓶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除。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后续将继续加大巡察及日常清渣力度。
四、付家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设立标识标牌。为规范饮用水现场管理,已按标准制定了标识标牌,并全部安装到位。
五、付家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雨水收集池建设不规范。我县已组织对现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雨水收集池底部溢流口进行了封堵,并按照规范完善了溢流口。目前已完成此项整改工作。
远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附:整改完成情况照片
附件:
一、付家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水库内有树叶等漂浮物。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二、付家河水源地未安装标识标牌。
整改中
整改后
三、东干渠一级保护区内新增种植面积一亩。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全部清除)
四、东干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清污机所收集的树叶等杂物未及时清运。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五、付家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雨水收集池建设不规范。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编辑人:邓明亮;审核人: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