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远安县扶贫互助合作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远安县扶贫互助合作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第54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关于印发远安县扶贫互助合作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ar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