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脱贫摘帽进行时 撸起袖子加油干 > 扶贫政策
关于印发开展 《“电商+认购”助力精准扶贫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关于印发开展 “电商+认购”助力精准扶贫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县直各成员单位:
    为解决贫困户因信息闭塞、交通不便,对市场把握不准,面临农产品卖出难、卖价低等实际困难,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宣传高效、购买便捷的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商+认购” 公益活动,帮助贫困户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强脱贫信心。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精准扶贫为主线,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抓手,以贫困户脱贫增收为核心,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农户销售零散农产品,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发展,为全县精准扶贫开辟新路径、探索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强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定点扶贫合作,建立贫困户农产品产销交易平台,大力推广、认购贫困户农畜产品,确保全县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绿色健康、品质优良的杂粮、肉类等滞销农产品不愁价,不愁销,20%的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各地,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认购贫困户农产品人平达到200元以上,从而进一步增强贫困户依靠自身劳动发展产业、增收脱贫致富的信心。
三、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快、范围广的优势进行宣传,各单位召开专题动员会,开展流动宣讲活动等多形式,多角度的大力宣传“电商+认购”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达到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宣传效果。同时开办电商扶贫专题工作简报,每周一期汇报工作动态。开展两个摸排工作。(时间: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二)活动形式。根据农产品特性不同,主要以三种形式对贫困户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一是对猪、羊、鸡、新鲜蔬果、各类干货腊货等不方便储存、包装、运输或者数量零散、品质差异大的贫困户自家生产农产品,可通过电商平台发布产品、宣传预定信息,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开展现场认购活动;二是对野生猕猴桃、春笋、板栗等时令性强、不便于长时间储存但是方便包装运输的农产品由商家向贫困户采收,通过电商平台以预售、众筹等方式进行销售;三是对干香菇、大米、蜂蜜等宜储存、方便运输的农产品建议由电商商家进行收购并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
    1.开展两个摸排工作。摸清全县贫困户扶贫产业情况,筛选覆盖面广、便于储存运输的产品优先进行包装推广;摸清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扶贫企业等认购主体数量。(时间:2017年9月1日-1020日)
    2.开设扶贫馆微商城。在手机端开设“远安扶贫馆”特色微商城,通过微信、QQ、微博等应用广泛的网络社交软件进行传播,主要用于展示、销售贫困户特色农产品。将今年贫困户发展的“短、平、快”脱贫项目如香菇、土豆、土鸡蛋、蜂蜜等适宜网上销售的农产品分村、分户、分特色制作为销售页面,推送给所有社群馆消费群体并转发进行购买销售,同时做好贫困户产品的销售数据统计、发货对接、财务结账等工作。(时间: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3.建立信息平台。以各乡镇为单位,建立一个电商商家与驻村干部直接沟通对接的渠道(如微信、QQ群),方便将电商商家的产品、用工需求与贫困户进行实时交流、合作。(时间:2017年9月1日-1015日)
    4.培训帮扶干部。目前社群营销是农产品通过电商销售的最简易、最直接、最有效的渠道,应该加大对社群电商的培训和普及力度。加强对贫困户帮扶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如何开设微店、微信营销、图片拍摄、包装发货等,驻村干部协助将贫困户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发布到“远安扶贫馆”,进行推广销售,驻村干部也可以自己自发,实时地通过朋友圈等新媒体帮助扶贫对象进行宣传销售。(时间:2017年9月1日-10月30日)
    5.现场预定认购。各县直部门以所驻村为单位,在统计本村扶贫产业的基础上,对贫困户散养的猪、羊、鸡、鸭等生鲜、牲畜等不便于包装运输的农产品,同时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和社会爱心人士按市场价格发起预定认购活动。(时间:2017年9月20日-2018年2月10日)
    6.开展专项活动。紧紧围绕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开展电商扶贫主题活动,邀请县内外爱心企业、协会组织在贫困村、世纪广场等地方开展“村企互联”贫困户农产品公益认购活动,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时间:2017年9月1日-10月20日)
   (三)经验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实地调研,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有序的推进,最后对开展活动进行资料整理,形成总结材料存档和宣传。(时间:2018年2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攻坚办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袁正泉任组长,彭立明、付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经信局、县直机关工委、农业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质监局、县总工会、县畜牧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经信局,王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松、焦小红为副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的综合协调、网络技术、数据统计等工作;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主体进行统计,并与县总工会同时对全县开展“电商+认购”活动发出倡议;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产业、产品进行摸底统计,并对种植养殖环节进行把关,做好产品背书工作;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质监局、县畜牧局等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各项服务、监管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参与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筹划安排,精密组织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安全开展。参与活动的各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做好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对接工作。
   (三)广泛动员宣传。各责任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主动转发贫困户产品销售信息,积极关注“远安电商”公众号,形成“为扶贫而微商”的浓厚氛围。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跟踪报道,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和挖掘社会资源积极参加认购活动。
   (四)建立积极参与机制。参与活动的企业、合作社如发现产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投入品等现象,立即退出本次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积极参与扶贫活动的企业、合作社在扶贫贷款融资时以贴息方式给予扶持,降低因品质、储存、运输等采销过程中的风险损失。


 

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分享至:
责任编辑:扶贫编辑2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远安县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205250027
中国宜昌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
鄂ICP备10208537号-2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 邮编:4442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717-3820161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