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远安县城乡居民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远安县城乡居民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远安县城乡居民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rar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3号